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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公民團體長期推動和呼籲下,《選罷法》罷免門檻和相關條文今(11)日在立院內政委員會正式進入逐條討論的實質審查。對於公民團體一再抨擊,在第二階段連署時,必需在30天期限達成跨越13%選區投票人口門檻,罷免案才能成立進行投票,時代力量黨團提案,將30天延長至90天,不過,因民進黨多數立委的提案都指向延長60天,經過協商後達成將罷免成案連署門檻延長至60天的決議。而對於是否舉行公辦罷免說明會、是否合併選舉進行罷免投票,及最受關注的罷免兩階段連署門檻、投票取消「雙1/2」高門檻,則有待週三繼續審查討論。

《選罷法》下修罷免門檻今日在內政委員會展開實質審查。雖然國民黨在席次處於劣勢下,阻擋的力道不如在立院上屆期時猛烈,但上午會議一開始,立委黃昭順、陳超明隨即針對「罷免捐款」列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的修正案提出質疑。陳超明發言時不忘嘲諷公民團體,指「要罷免,就要負起責任」,強調公民團體和發起罷免的人要自行負擔成本。不過因為現場民進黨、時代力量立委對於比照選舉列舉扣除稅額有高度共識,通過條文修正。

修門檻暫時擱置 延長連署期獲同意

關於下修罷免提案、成案兩階段連署門檻,取消罷免案「投票率必須超過選區投票人口50%、同意票必須超過有效票總數50%」雙重高門檻,雖然民進黨立委6提案版本及時代力量黨版在修法方向上已有初步共識,但考量國民黨立委及主管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,都不傾向大幅放寬,因此本週輪值主席的民進黨召委陳其邁於會議中即宣布,待其他條文修正完成後,再就以上條文一併討論,今日未就此進行審查。

不過,今日會議對於放寬罷免限制仍有多項進展。其中,對於延長第二階段罷免成案連署時間,代表時代力量黨團就提案發言的立委黃國昌表示,依據過去和公民團體一起推動罷免的實務經驗,現行法令規定的30天連署期根本不夠,因此時代力量傾向延長為90天。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認為90天太長,對此持反對意見。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則以自己的修正提案指出,直接依現行法規期限增加一倍,如立委、直轄市長從30增到60天、縣市議員從20天增到40天,會是比較合理的作法。最後,經在場立委協商後,同意依據尤美女的建議延長第二階段連署期。

另外,時代力量黨版中「建置電子系統」以節省人力物力、方便罷免提議及連署進行的提案,一度於會議中引發討論。中選會主委劉義周發言時表示,選舉活動走向電子化是整體趨勢,但關於罷免也以電子系統進行,因為涉及需要電子身分證作為前置、且還需要配套措施,傾向先採取保留。黃國昌對此感到不滿強調,同意授權主管機關去規劃時程和相關措施,但反對繼續用技術性問題當藉口拖延,並高分貝質疑「為什麼我們要停留在石器時代?」經協商後,委員會通過設置電子系統的提案,並交由中選會就適用的罷免類別、實施日期等細則制定辦法。

公辦說明會、合併選舉 立委尚無共識

而針對民進黨李昆澤、林俊憲版本都提到罷免應該要由公部門舉行說明會,以及時代力量黨版提出罷免投票應合併大型選舉,以節省成本並提高投票率,則引發立委爭論。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認為,說明會可能會激化支持者之間的對立。國民黨立委楊鎮浯則採取跟中選會相同的論調,認為可能演變成被罷免人遭到原來一起競選的候選人聯合「圍毆」,無助被罷免人說明立場。針對罷免合併選舉辦理,楊鎮浯則舉例質疑,「如果我是議員要選立委,但又遇上罷免,難道要一邊拉票,又一邊向大家解釋不要罷免我?」

由於國民黨、親民黨立委對公辦說明會及合併選舉強烈質疑,委員會對此無法形成共識,加上降低連署門檻及取消罷免投票雙1/2門檻都還沒討論。主席陳其邁裁示,週三會議繼續就有爭議及未審查的條文進行審查。屆時罷免門檻修法能否順利闖關送出委員會,仍有待觀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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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韩映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